文件宣達

「中華民國112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要點」及「中華民國112年度廣播金鐘獎報名須知」

主旨: 「中華民國112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要點」及「中華民國112年度廣播金鐘獎報名須知」如附件,敬請 貴公司踴躍報名。
說明:
1.依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2023.3.22局視(業)字第11230013971號號函辦理。
2.報名日期:
  (1) 報名節目獎、個人獎、廣告獎、電臺品牌行銷創新獎及創新研發應用獎: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七日至一百十二年五月八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 報名特別獎項: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七日至一百十二年六月九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方式(網路報名)及繳交文件:請依第二點規定期間至「112年度金鐘獎報名系統」( 網 址 http://www.bamid.gov.tw)進行網路報名,並上傳參賽節目或廣告音檔或說 明資料 PDF檔至前揭報名系統,報名系統將於報名截止日當
   日下午 5時 30分 止關閉,惟參賽節目或廣告音檔可上傳至一百十二年五月十八日晚間 24 時止, 逾前開規定期限者,將不予受理;未完整報名及上傳參賽音檔或說 
   明資料 PDF 檔者,視同報名無效。
4.相關文件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http://www.bamid.gov.tw公告事項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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