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宣達

「中華民國112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要點」及「中華民國112年度電視金鐘獎報名須知」

主旨: 「中華民國112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要點」及「中華民國112年度電視金鐘獎報名須知」如附件,敬請 貴公司踴躍報名。
說明:
1.依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2023.3.22局視(業)字第11230014041號函辦理。
2.報名日期:
 (1) 報名戲劇及節目獎、個人獎及創新獎:自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至112年5月8 止,「112 年度金鐘獎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網址 http://www.bamid.gov.tw)將於5月8日下午5時30分關閉,逾期不予受理。 
 (2) 報名特別獎項:自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至112年6月9日止,報名系統將於6月9日下午5時30分關閉,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方式及應注意事項及相關文件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 https://www.bamid.gov.tw/information_143_152226.html公告事項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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