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要點」及「中華民國112年度電視金鐘獎報名須知」
主旨: 「中華民國112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要點」及「中華民國112年度電視金鐘獎報名須知」如附件,敬請 貴公司踴躍報名。
說明:
1.依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2023.3.22局視(業)字第11230014041號函辦理。
2.報名日期:
(1) 報名戲劇及節目獎、個人獎及創新獎:自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至112年5月8 止,「112 年度金鐘獎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網址 http://www.bamid.gov.tw)將於5月8日下午5時30分關閉,逾期不予受理。
(2) 報名特別獎項:自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至112年6月9日止,報名系統將於6月9日下午5時30分關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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